南充:旅游局关于组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8-22

南充市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属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和《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川旅发〔2011〕88号)文件要求,定于2011年9­­月-12月组织本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资格考试,现就我市组织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

  2011年四川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面使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ks.sclypx.com,考生可登录四川旅游信息网/教育培训栏目(www.scta.gov.cn)或四川旅游培训网(www.sclypx.com)查阅相关信息及详细网上报名流程。

  2.报名流程

  (1)笔试

  考生务必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严格按照要求操作,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参加笔试的行政区域,上传个人照片,及时缴纳考试费用。填报完成后,考生应仔细检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缴费前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系统确认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若因填报信息不实或错填、漏填影响参试资格,责任自负。

  考生应牢记系统反馈的考生号和登录密码。考生号和密码错误、遗忘,将失去当年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

  (2)口试

  笔试通过的考生和所有小语种考生(含日语、德语、法语、泰语、朝鲜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口试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口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口试准考证。确有需变动考试时间的,应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并于12月15日前向省旅游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另行安排考试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3)加试

  考生依照网上报名流程注册,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口试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加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口试准考证。

  3.资格审核

  依照报名条件,口试前一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资料(见附件3)到考试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凡报名资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口试,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笔试成绩不予保留。

  4.网上操作时间安排

  考生(含加试)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至 9月30日

  笔试缴费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9日

  口试、加试缴费时间:11月28日至12月9日

  口试、加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9日至12月26日

  二、组织考试

  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依据《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修订版,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组织实施。2008年修改版教材《旅游政策与法规》中相关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和《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为准。

  具体考试分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安排

  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导游综合知识、导游汉语言文学知识,下午14:00—17:00旅游政策与法规、四川导游实务。按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参加笔试。

  2.科目及分值

  导游综合知识(100分)、导游汉语言文学知识(50分)、旅游政策与法规(100分)、四川导游实务(50分)四科,总计300分。

  3.省旅游局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市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市考务工作。试题均由客观题构成,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机读阅卷,题型附后(见附件1)。

  (二)口试

  1.时间及安排

  2011年12月26日至30日进行口试,按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分值及规则

  模拟景点讲解55分;模拟途中讲解55分;语言表达、仪表礼仪40分。口试规则附后(见附件2)。

  3.省旅游局统一组织评委评分,市旅游局配合口试考务工作。

  4.报考小语种导游的考生均参加口试。根据笔试和口试的总成绩,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旅人教发〔1995〕059号)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发改价格〔2010〕853号)的规定,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费每人180元,口试费每人60元,外语85元。笔、口试考试费均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市旅游局不收取考务费。

  四、组织考前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规定,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按照《关于严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纪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旅发〔2002〕46号)文件精神,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市旅游局将与省旅游培训中心共同组织培训。

  五、公布成绩、发证

  (一)成绩公布

  省旅游局分别于2011年11月29日前和2012年2月8日前公布笔试和口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ks.sclypx.com)或导游笔试成绩查询系统(www.scta.gov.cn)进行查询。

  (二)颁证

  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由省旅游局于2012年3月8日前颁发。通过考试的考生在市旅游局领取。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对考生经考试合格的,应予颁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后申请办理导游证时,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市旅游局届时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岗前培训。

  本次考试将严格按照时间进程安排,如有调整,我局将在南充旅游政务网予以公告,请各位参考人员报名后查询四川省旅游政务网。

  附件:1.《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题型说明》

  2.《四川省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规则说明》

  3.考生口试资格审核携带资料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