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2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导游队伍,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2012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凡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本市或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3。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苏省2012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
场报名资格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以及旅游高职院校等单位经当地旅游局审核后,可在江苏旅游政务网上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开通“集体考生报名入口”,组织所在单位的从业人员或在校生进行网上集体报名。其它人员可直接在“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入“个人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个人考生考点选择:本省市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外省市或本省跨市考生选择持有暂住证所在地的考点。南京地区分两个考点,南京考点1和南京考点2的考务工作分别由江苏省旅游局和南京市旅游局负责,南京市考生可本着就近原则选择考点。网上报名的开通时间为8月1日9:00,截止时间为9月14 日17:00。
2、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个人考生和集体报考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的省市旅游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各市旅游局可以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拟定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但结束确认时间不能早于9月14日17:00的关闭网报时间,全省各市报名考生的数据汇总在9月20 日前全部结束。
报名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网上下载的信息确认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增考和异地换证类考生需交验有效期内(发证日期在2010年2月28日之后)的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0年2月28日前的考生,除审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交验导游IC卡;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0年2月28日之前,并未办理导游IC卡的人员,不得参加增考和异地换证考试。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导游专业在校生须是应届毕业生方具报考资格。
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报考材料,需由各市初审后,将确认其报名资质的有关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局人教处,经审核后方可确认其报名资格。
3、网报准备工作:为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各市须于7月25日前,一是按照网报系统说明,完成集体用户的重新确认(增删用户、联系信息),二是上报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去年各市确认信息见附件4)。
三、考前培训
为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实际应用能力,考生可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建议考生选择省市旅游局推荐的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单位接受培训。
四、考试安排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2012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3、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皆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
4、笔试时间
11月17日0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11月17日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月18日0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