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兑现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23
  记者27日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海南省再次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在职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已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为此,海南2008年投入3亿多元。

  海南省教育厅厅长胡光辉说,海南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兑现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由150元提高到300元这一标准。今后几年,随着海南省财政收入的增加,将逐步增加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绩效工资,确保不低于海南省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