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具有以下特点:
1.组织的松散性
企业战略联盟以共同拥有市场、合作开发技术等作为基本目标。当机会来临时,联盟中的成员便会举兵会战。一旦机会丧失,各成员又各弃前程。因此,企业战略联盟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体系,是一种松散的企业间组织形式。
2.合作与竞争共存
传统的企业竞争是以竞争对手消失为目标的对抗性竞争。企业战略联盟改变了这种竞争方式,认为企业间除了对抗性竞争,还必须从防御的角度出发同其他企业合作、结盟。为了竞争而进行合作,靠合作来进行竞争。
3.行为的战略性
企业战略联盟不是对瞬间变化所作出的应急反应,而是为了优化企业竞争环境而做出的一种长远谋划。因此,企业战略联盟注重从战略的高度改善双方共有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
4.地位的平等性
企业战略联盟各方是在资源共享、优势助长、相互信任、相互独立的基础上通过事先达成的条款或协议而结成相互平等的关系。联盟中的各成员共享经营资源,并在持续的联盟过程中,共创联盟的整体经营资源。因此,企业战略联盟有利于建立平等合作的经济秩序。
5.优势的互补性
企业战略联盟可以把各个企业独有的优势结合起来,建立一个全优的机构。通过企业战略联盟,企业可以实现技术上的优势相长,并可以加快创新速度,降低风险。
6.范围的广泛性
企业战略联盟可以产生于企业从研究开发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涉及众多行业。在产生方式上,企业战略联盟可以通过技术转移、相互特许、中间产品联营、合作生产、管理协议或市场协议等各种方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