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间偿付规则的由来
UCP500第十九条关于银行间偿付的五项要点:
1、 开证行应发出偿付授权书给偿付行;
2、 开证行不应要求索偿行向偿付行提供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证明;
3、 开证行承担自身的最终偿付责任;
4、 开证行承担延迟付款的利息;
5、 开证行负担最后支付偿付行的费用。
二、银行间偿付规则的适用范围(略)
三、术语名词解释
四、偿付授权书
(一) 即期(包括即期和议付)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
偿付授权书应采用证实的电讯传递或签字的信函形式发出。
即期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必须说明以下几点:
(1) 信用证号码;
(2) 货币和金额;
(3) 附加的应付金额和增减幅度;
(4) 索偿行;
(5) 说明索偿行和偿付行的费用负担。
即期信用证项下的偿付授权书是可撤销的、没有效期的授权书。开证行不应要求开出以偿付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也不应以信用证副本代替偿付授权书。
(二) 远期(包括承兑和延付)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
远期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必须说明要点,除包括即期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的要点外,还有:
(1) 汇票付款期限;
(2) 出票人;
(3) 承兑费和贴现费(如有)的承担人。
远期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是可撤销的、没有效期的授权书。
(三) 即期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要求开出偿付承诺
此种授权书必须说明以下几点:
(1) 信用证号码;
(2) 货币和金额;
(3) 附加的应付金额和增减幅度;
(4) 开支偿付行的偿付承诺,必须有偿付行的全称和地址;
(5) 索偿的最迟期限,包括远期索偿的期限;
(6) 说明索偿行和偿付行的费用和偿付承诺费用的承担人。
即期信用证项下,要求开出偿付承诺的偿付授权书是不可撤销的。
(四) 远期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要求开出偿付承诺
此种授权书必须说明的要点,除即期信用证项下偿付授权书的要点外,还有:
(1) 汇票付款期限;
(2) 出票人;
(3) 承兑费和贴现费的承担人。
此项偿付授权书是不可撤销的。
五、偿付承诺
(一) 偿付承诺的使用程序(略)
(二) 偿付承诺要点
(1) 信用证号及开证行;
(2) 偿付授权书的货币及金额;
(3) 附加的应付金额和增减幅度(如有);
(4) 偿付承诺的货币和金额;
(5) 索偿最迟期限,包括远期索偿的期限;
(6) 注明负担偿付承诺费的当事人;
(7) 注明其他承诺的条款和条件(如有)。
六、 索偿
(一) 即期索偿
即期索偿必须以电讯传递形式,例如采用电讯索偿。如果开证行禁止电索,可采用信函索偿。
索偿必须单独规定索偿的本金、附加金额和费用,不应该是索偿行致开证行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通知书的副本。如有偿付承诺,索偿必须符合承诺的条款和条件。
偿付行从收到索偿翌日起算,不超过3个银行工作日处理索偿,偿付行不办理索偿行倒起息要求。
经验表明,向偿付行电索收汇迅速,优于寄单项保兑行索偿,如果担心开证行不给偿付行授权书,或撤销或修改授权书,可以要求偿付行开出偿付承诺。
(二) 远期索偿
远期索偿允许索偿行开立以偿付行为付款人,以索偿行为出票人和收款人并且固定付款到期日的远期汇票,连同注明预定偿付日的索偿书,一并寄给偿付行处理。
索偿行开出远期汇票注明固定付款到期日,就是受益人开出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承兑后的付款到期日,也是索偿书的预定偿付日。就在这一天,偿付行偿付给制定承兑行,制定承兑行付款给受益人。
索偿不应在预定偿付日期前多于10个银行工作日提交给偿付行。
开证行如果要求索偿行发出索偿的预先通知,或要求偿付行发出借记前通知,它必须在信用证中规定此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