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之出口货物通关与单据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2-23

 一、出口通关概述
  报关
  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和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
  通关
  是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理过程。
  按我国《海关法》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1.报关的范围
  1)进出境运输工具
  2)进出境货物
  3)进出境物品
  2.报关单位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专业报关行
  3)代理报关企业
  上述企业应由专职报关 员负责报关。
  3.报关期限
  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否则,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
  二、出口货物通关程序
  1.出口货物的申报
  2.出口货物的查验
  3.出口货物征税
  4.出口货物的放行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单是报关单位在货物装运前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情况,请求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法律文书。
  报关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必须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我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一般一式五联(进口)或六联(出口),申报单位在向海关申报出口时,应先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
  四、出口报关时应提交的单据
  1.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2.已签注船名的 “装货单”。
  3.出口货物报关单。
  4.出口收汇核销单。
  5.出境货物通关单。
  6.出口限制出口商品,应有出口许可证或配额证明。
  7.加工贸易项下的商品出口,需提供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五、出口报关单的内容及缮制方法
  出口报关单样单
  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