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出口交易的蹉商和合同订立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6-22

 交易嗟商是指交易双方以一定的方式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就买卖的商品及各项交易条件进行协商,最后达成协议的过程。程序可分为四个环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
  ① 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欲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另一方发出的探询买卖该商品及有关交易条件的一种表示。询盘可以由买方发出,也可以由卖方发出,可以口头方式,亦可以书面方式。询盘对于买卖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是一笔交易的起点。
  ② 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发盘可以应对方的询盘做出答复,也可以不经对方询盘而直接发出。发盘一般多由卖方发出,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发盘,如是实盘,则在其有效期内,发盘人不得任意撤消或修改其内容。发盘一经对方在有效期内接受,发盘人将受其约束,并承担发盘条件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
  ③ 还盘,是指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就失去了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还盘可以对价格、品质、数量、支付方式等重要条件提出修改意见。
  接受,是指受盘人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表示。一方的发盘或还盘经对方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订立。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其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我国的合同法规定,进出口贸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