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货贸易的形式
易货贸易是一种古老的贸易方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易货贸易是指纯粹的以货换货的方式,不用货币支付,也不涉及第三者,所交换商品的价值相等或相近,并且是一次性交易,履约期往往较短。但这种方式操作起来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广义的易货贸易方式比较灵活,已改为货款支付清算的方式,也被称为一揽子易货,在现代易货贸易中常见。具体有两种主要做法:
一种是记账易货贸易,即交易双方都将货值记账互相抵冲,既可笔笔平衡,也可定期结算,综合平衡,无需用现汇支付(若出现逆差,再以现汇或商品支付)。采用这种方式时,进出口可同时进行,也可有先有后,但相隔并不长。
另一种是采用对开信用证方式,这是指进口与出口同时成交,金额大致相等,双方都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开立的信用证都以对方为受益人。由于分别结算,开证又有先后,往往规定一方的信用证在收到另一方的信用证时才生效。
(2)易货贸易的优缺点
易货贸易有利于外汇支付能力差的国家和企业开展对外贸易,调剂余缺,实现以出带进和以进带出。但弊端是易货贸易的开展情况取决于两国经济的互补性。由于所交换的商品无论在品种、数量、规格和交货期上都必须尊重对方的需要,所以达成交易非常困难和烦琐。比如我国同原苏联和东欧国家采取这种交易方式来解决双方的外汇紧缺问题,在采取记帐方式下,我货物先出口,而对方的货物供不上或所供非所求,势必造成我方外汇积压,经济上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