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辅导:补偿贸易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09

  (1)补偿贸易的含义
  补偿贸易,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贷的基础上进口机械设备、技术或原材料,不用现汇支付,而用向对方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分期全额或部分偿还价款及利息的一种贸易做法。
  (2)补偿贸易的种类
  在当前我国开展的补偿贸易中,按照用来偿付的标的物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A、直接产品补偿(direct compensation)
  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设备供应方向设备进口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这是补偿贸易最基本的做法,设备进口方大多愿意采用这种方式。这种补偿形式一般适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和技术贸易。比如原苏联曾经从日本引进价值8.6亿美元的采矿设备,以1亿吨煤偿还。
  B、间接产品补偿(indirect compensation)
  如果交易的设备本身不生产有形产品,或设备所生产的直接产品非对方所需或在国际市场上不好销时,双方可以约定,进口方用其他一种或几种非直接产品来分期进行偿付。比如原苏联曾经从意大利购进一批大口径钢管,65%的货款用废金属、煤和铁矿石分期偿还。
  C、劳务补偿(labour compensation)
  这种做法常见于同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相结合的中小型补偿贸易中。双方根据协议,一方提供技术和设备的同时,提供原材料,委托另一方加工装配,对方用所得工缴费收入来分期偿还设备款。
  在实践中,上述三种做法可根据需要结合使用,即进行综合补偿。既可以用部分直接产品、部分其他产品或劳务补偿;也可以用部分产品、部分劳务、部分现汇支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