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精华讲义14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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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口合同履行

    1、 流程:申请开证(信用证项下)、安排运输(FOB等进口项下)、办理投保(FOB等进口项下)、收单后审单付款、报关、报检、索赔

    2、 交保申请开证( 如果做信用证交易的话):开证必须以合同为蓝本,所以合同的要求必须单据化,银行对于为单据化的要求将不予理睬。(实际工作要注意)

    3、 安排运输:大宗货物一般交货前45天左右,散货一般在30天左右,安排定后通知进口方船期等。

    4、 办理保险:保险形式:

    (1) 预约保险:先订预保合同,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即自动生效,可以随后办理正式保单。出事也赔!(2) 逐笔投保:接到装传通知后,立即填写保单送交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费=CIF*110%*保险费率。

    5、 审单和付款(开证银行和进口人均审):开证行付款是最终付款,没有追索权。按照《UCP600》,开证行一般在5个工作日做出付款或拒付的决定,逾期将被视为同意付款。如果拒付,开证行也必须一次说明理由,不允许第二次。银行如果拒付,也只能以单证不符、单单不符为理由,不能涉及货物、合同和进口方的理由。(这些都是实务考点、工作中也要注意)

    出现不符点的处理方法:(这对大家应聘工作更有意义)

    (1) 进出口双方协商,然后进口发方指令银行收单付款(这种用得比较多);

    (2) 进出口双方协商,然后进口方发指示银行允许出口改单;

    (3) 具保议付,如果出问题退款给银行;

    (4) 放弃索汇开证行,改信用证业务为托收业务;

    (5) 放弃索汇开证行,卖方降价处理货物。

    6、报检和报关

    7、索赔对象及范围:(注意多选)

    (1) 出口方:不交货、迟交货、交货时质、量、包装与合同规定不符。

    (2) 承运人:发生残损或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提单又是清洁的。

    (3) 保险公司: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装卸事故致损,并属于承保范围的;承运人少赔或不赔的差额部分。承运人过失造成的损失、货差,而承运人不予以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抵补的。

    育路教育网预祝参加2011年单证员考试的考生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