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单证员辅导之运输单据(4)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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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单的背书

    提单是“物权凭证”,不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或指示提单,在凭提单换取提货单时,收货人都应该在提单上记载提货意思的表示,通常是由收货人在提单背面盖章、签字。

    1、提单的背书与转让:

    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此提单提货时的盖章、签字仅仅是记载提货的表示;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才可以转让,此提单提货时的盖章、签字才是真正意义上提单的背书。

    2、提单的背书形式:

    2 记名背书:是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

    2 不记名背书:也称为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

    2 指示背书: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指示”的字样,同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二、不可转让海运单(Sea Way Bill):

    1、 定义:不可转让海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它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货,不能背书转让。如果信用证没有表示可接受此类单据时,银行就不能接受。

    2、 不可转让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1) 提单具有三项作用而海运单仅有其中的二项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契约的证明;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作为物权凭证,海运提单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运输单据。但是,海运单,它具有海运提单的第一、第二两项作用,但它不是凭以提货的物权凭证,不是一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

    (2) 提单背面有各种条款而海运单仅有正面内容,没有任何背面条款保护和制约。提单的背面一般印有各种条款受国际法制约,主要受<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制约。但是不可转让海运单不是运输合同的契约人,无权对承运人提出任何主张。

    例:

    1.海运单不具有的作用是(C)

    A.货物收据

    B. 运输合同证明

    C.物权凭证

    D. 运费支付凭证

    解析: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转让。

    2、(×)海运单上可以加“TO ORDER”字样。

    解析: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转让,不能写成凭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