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发票相关辅导复习(4)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4-11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复习,参加2011年单证员考试,育路教育网特收集汇总了单证员考试商业发票相关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顺利通过单证员考试!

  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时,应理解为有关金额可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①“约”的容差范围为10%增减

  对信用证的金额、数量或单价,如果用了“约(About)”、“大约(Circa)”、“近似(Approximately)”等,可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约”放在哪一项,就适用于哪一项,不能以此类推。例如,信用证中货物的单价与数量条款中有“约”等词语,但金额中没有此类词语,金额就不允许有上述幅度的增减。

  当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和数量允许一定比例上下增减时,该信用证项下不同颜色、规格的货物,分别可以满足该增减幅度。但是如果其中有单独一项货物数量或金额超过规定,即使总金额和总数量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亦是不允许的。

  ②数量的容差范围为5%增减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货物数量有增减幅度,只要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对货物数量的容差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条件一: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条件二: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条件三:货物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而是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等。

  例:如果信用证没对货物数量订有增减条款,只要同时符合下列哪些条件,该货物的出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ABC )(2007年6月)

  A.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B.知趣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C.货物的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

  D.信用证不准分批

  E.支取金额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5%

  11、唛头(运输标志)

  唛头是运输标志,便于货物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凡是来证有指定唛头的,必须逐字按照规定制唛。如无指定,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唛头一般以简明、易于识别为原则。

  唛头内容包括收货人简称、贸易业务参考号、目的地名称和件数编号组成。

  如货物运至目的港后还要转运到内陆城市的,可在目的港下面加打IN TRANSIT TO×××或IN TRANSIT字样。

  贸易上的装运唛头是为了便于辨识货物而制作的。如果信用证规定了具体唛头,而且带有“唛头仅限于…(Mark is restricted to…)”或“只有这样的唛头才能接受(Only such mark is acceptable)”或“唛头应包括… (Mark should include…)”等类似语句时,则唛头中的每一个字母、数字、排列顺序、位置、图形和特殊标注等都应按信用证规定的原样显示在发票上。

  如果信用证规定的唛头用英文表示图形,例如:“In Diamond”或“In Triangle”等,则发票应将菱形或三角形等具体图形表示出来。

  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唛头,则发票既可以显示具体唛头,也可以用“No Mark”或“N/M”来表示无唛头。

  例如: BBB

  S/C LT07060

  GDANSK

  C/N.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