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复习资料:海运提单(5)

来源:微学单证员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5-07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单证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单证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二、其它海运单证

  (一)租船合约提单:(Charter party B/L)

  1、 定义:租船运输是一种无固定船期、航线的不定期船运输,根据船东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船合同来实施运输,而由船方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就是租船合约提单。这种提单只有在信用证允许使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2、 租船合约提单的内容:

  单据名称:只要出现“Charter party”或“Freight and all other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 *”就是租船合约提单。

  装货港:尽可能填写实际港口的名称。

  卸货港:按信用证规定的卸货港填写。

  签发或证实:提单必须由船东、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发或证实。

  租船合同:即使信用证规定要提交租船合同,银行不需要审核合同,仅作传递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装卸费用:

  A) 船方不负担装船费用(Free in—F.I.)

  B) 船方不负担卸船费用(Free out—F.O.)

  C)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用(Free in and out—F.I.O.)

  D) 船方不负担装、卸、理仓费用(Free in and out and stowed —F.I.O.S.)

  E) 船方不负担装、卸、理仓、平仓费用(Free in and out and stowed and trimmed—F.I.O.S.T.)

  例:在定程租船方式下,对装卸费的收取办法有( ACD )。

  A船方不负担装卸费 B船方负担装卸费

  C船方只负担装货费,而不负担卸货费 D船方只负担卸货费,而不负担装货费

  (二)、不可转让海运单(Sea Way Bill):

  1、 定义:不可转让海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它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货,不能背书转让。如果信用证没有表示可接受此类单据时,银行就不能接受。

  2、 不可转让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1) 提单具有三项作用而海运单仅有其中的二项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契约的证明;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作为物权凭证,海运提单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运输单据。但是,海运单,它具有海运提单的第一、第二两项作用,但它不是凭以提货的物权凭证,不是一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

  (2) 提单背面有各种条款而海运单仅有正面内容,没有任何背面条款保护和制约。提单的背面一般印有各种条款受国际法制约,主要受<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制约。但是不可转让海运单不是运输合同的契约人,无权对承运人提出任何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