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基础理论》:商检机构基本任务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05-25

    法定检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实行强制检验。凡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内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海关凭货物报关出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实行“先报检后报关”的货物出入境制度。

    公证鉴定:按国际惯例,由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各项检验、鉴定业务、称作公证鉴定,包括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进出口商品的重量鉴定、货载衡量鉴定、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短缺鉴定、出口商品船舱检验和监视装载鉴定等,出具产地证明、价值证明、包装证明、签封样品、发票签证等其他鉴定。

    实施监督管理:检验检疫局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管理。商检机构接受国际贸易相关人包括生产单位、经营单位、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和外国检验机构等委托,对进出口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实施化验、检验、测试、鉴定等,签发各种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