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国际商务单证概述
一、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一)《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分类
1、金融单据——具有货币属性,汇票、支票、本票或其他用于取得付款资金的类似凭证。
2、商业单据——除了金融单据以外的所有单据
1)基本单据:商业发票、海运提单、保险单等
2)附属单据:
? 进口国官方要求的单据: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原产地证明等
? 买方要求的单据:装箱单、重量单、品质证书、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龄证明等。
(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分类
1、运输单据——海运提单;非转让海运单;租船合约提单;多式联运单据;空运单据;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运单据;快递和邮包收据;运输代理人的运输单据等。
2、保险单据——保险单、保险凭证、承保证明、预保单等
3、商业发票
4、其他单据——包括装箱单、重量单和各种证明书。
(三)UN/EDIFACT的分类
EDI国际通用标准将国际贸易单证分为九大类:生产单证、订购单证、销售单证、银行单证、保险单证、货运代理服务单证、运输单证、出口单证、进口和转口单证。
例:UN/EDIFACT标准将国际贸易单证分为( 九大类 )
(四)按照单证形式分类
国际贸易单证按照单证的形式分为纸面单证和电子单证。
二、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制单、审单、交单和归档。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在制单环节前还有审证环节。
三、制单基本要求
(一)、正确——单证工作的前提,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1) 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
2 单证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占首要地位
2 单单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
2 单同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
(2)单据必须与有关惯例和法令规定相符。
信用证按照《UCP600》的解释。
也要注意进出国对单据或进口货物有无特殊规定。例如,输往加拿大、美国等国的货物,没有使用木质包装的话,要提供无木质包装证明,使用的话要进行熏蒸处理,并提供证书。
对于单据的三相符,银行只要求前两个相符,以及与相关国际惯例相符;而对于外贸企业,则还要加上一个“单货相符”。
例:1、企业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标准是( )(2006年试题)
A.单据与信用证相符
B.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
C.单据与单据之间相符
D.单据与所代表的货物相符
E.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ABCD
2、因下列情况开证行有权拒付票款 ( )。(09年试题)
A、单据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不符
B、实际货物未装运
C、单据与货物有出入
D、单据与单据互相之间不符
E、单据内容与合同条款不符
答案:AD
3、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处理单据时不负责审核( )。(2010年试题)
A.单据与有关国际惯例是否相符 B
B.单据与信用证是否相符
C.单据与国际贸易合同是否相符
D.单据与单据是否相符
答案:C
完整
(二)、完整
(1) 成套单证群体的完整性
在结汇时,要提供齐全的,成套的单证。 比如CIF下,至少要提供发票、提单、保险单,还有些要提供箱单、检验证书、产地证、附属证明等。
(2) 每一种单据的所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
格式、签章、背书等。
(3) 单据的份数齐全,尤其是提单的份数。
例:(2005年试题)
根据制单的“完整”原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A.单据种类的完整
B.单据所填写的内容完整
C.每种单据份数的完整
D.所有单证都必须签署
(三)、及时
(1)出单及时: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
保险单日期早于或等于提单的签发日期
提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
装运通知书必须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发出。
各单据日期早晚次序:发票日期<检验证书日期或保险单日期<提单装船日期<信用证最迟装运日期<汇票出票日期<信用证最迟交单日期或信用证有效期
(2) 结汇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
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银行将拒收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单据也不得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交。
例如:(2010年试题)
假如在一笔交易中,提单日期为 2009年 7月 15日,信用证有效期为 2009年 8月 15日。按《UCP600》,受益人最迟向银行交单的期限为( )。
A.2009 年7 月15日
B.2009 年8 月5 日
C.2009 年8 月15日
D.2009 年8 月6 日
答案:B
补充:
*:有效期:(UCP600)规定,一切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和一个交单付款、承兑的地点。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解释为信用证的有效期。
*:交单期:信用证还应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的特定期限,即“交单期”。
*:装运期:装运期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运往目的港的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日期。信用证可以没有装运期,只有有效期,在实际业务中叫做“双到期”。
例: 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为2006年5月31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按UCP600的规定,可理解为( )(2007年试题)
A.最迟装运期为2006年5月10日
B.最迟装运期为2006年5月16日
C.最迟装运期为2006年5月31日
D.该信用证无效
答案:C
(四)、简明
(五)、整洁
四、制单的依据
(一)买卖合同(2010年单选)
买卖合同是制单和审单的首要依据。
狭义角度:国际贸易单证要与合同内容相一致。
广义角度:业务函电也可作为制单和审单的依据。
(二)信用证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仅看信用证,不看合同。所以在审证环节,就要做好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问题。
(三)有关商品的原始资料
生产商提供的一些资料,如出厂装箱单中显示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四)相关国际惯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URR725》)、《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
(五)相关国内管理规定
(六)相关国外客户要求等
五、《国际贸易用标准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S指国际运输中,标在单件货物和相关单证上的标志和编号。
收货人(买方)简称、参考号(合同号)、目的地、件号编号。分四行,每行限17个字母或数字。使用英文大写,数字。不允许使用几何图形或其他图案;不允许用彩色编码作为运输标志。
SHIPPING MARKS:
K.K.G.T
3178
SINGAPORE
NO.1-200
例: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运输标志,应包括的内容是( )(2007年6月)
A.收货人名称的缩写或简称
B.参考号(订单号、发票号)
C.目的地
D.件号或箱号
E.信用证号
答案:ABCD
提示:在制作唛头时,件数指的是外层包装件数,如纸箱(CARTON)、木箱(WOODEN CASE)、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