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单证员考试基础知识辅导来料加工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12-03

  (1)来料加工的含义

  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在我国又称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方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我方按约定收取一定的加工费作为报酬。

  (2)来料加工的性质

  这种业务虽有物的移动,但不论是原材料或零部件的“进口”,还是成品的“出口”,都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原料、零部件和成品始终属委托方所有。因此就来料加工的性质而言,属劳务贸易范围,它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不属货物买卖范围。

  (3)我国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意义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一种较受欢迎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对我方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A、有利于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增加就业机会,稳定和繁荣地方经济。

  B、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同时,可以促进我国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C、通过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可及时掌握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息,从而改进我国出口商品的质量、设计和款式,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D、有利于发挥我国的生产潜力,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如理光公司复印机的装配,目前本地化的程度较高,国内为其配套的工厂达80家,配套厂配件产品占其复印机的68%.

  (4)来料加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来料加工在性质上不同于国际货物销售,因此,两者在贸易合同上也有诸多不同之处,一般来说,来料加工合同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A、对来料来件和成品的规定。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来料、来件的质量要求、具体数量以及到货时间。为保证成品的销路,外商对成品的质量要求很严格,对成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和交货期也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还要订立详细的技术条款。

  B、对耗料率和残次品率的规定。耗料率又称原材料消耗定额,指每个单位成品消耗原材料的数额。残次品率是指不合格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率,同加工成本成正比关系。这两个指标订得太高,委托方势必会增加成本,降低效益;订得太低,承接方达不到要求,影响合作。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规定。

  C、对工缴费的规定。工缴费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确定工缴费标准是加工装配业务的核心问题之一。工缴费的规定应以国际劳务价格作为参照标准。对我国来说,则以东南亚地区的工资水平为计算标准,参照加工企业所提供的劳务质量和生产效率,这样计收的工缴费既有利可图,又有竞争力。

  D、对运输和保险的规定。在来料加工过程中,料件和成品的所有权始终为委托方所有。因此,原则上运输和保险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在具体业务中,对出口成品的运输和保险,以及料件进口和存仓的保险,可由承接方代办,费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或加入工缴费内。

  此外,来料加工合同还应对违约和赔偿、不可抗力以及工业产权保证等条款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