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术语
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意为“运费付至…。”。
按此术语,卖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 并用电传、传真等快速通信方法给予买方关于货物已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的充分通知。
同时,还须承担货物风险直至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时为止,并自费领取出口许可证以及支付出口税捐费用。
买方在上述指定地向承运人收取货物,除支付货款外并需支付除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和卸货费用以及进口税捐,还须承担货物已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后的一切费用。
此术语(CPT)与CFR的区别是, CFR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这一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特别适合于多式联运。此术语虽包括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 但风险划分不在“船舷”,而是在货交第一承运人。当卖方将货物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时,卖方即履行了交货责任。
说明:
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当货物已被交给由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
上述承运人与FCA术语中的承运人相同。如果为了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需要利用后续承运人,风险也自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CPT合同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本术语适用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
在CPT合同中,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负责货物运输保险。为了避免两者脱节,造成货物装运(货交承运人接受监管)后,失却对货物必要的保险保障,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C.I.P术语
C.I.P. 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为“运费保费付至…”
该价格术语与上述(CPT术语)“运费付至”的主要区别是: 卖方除承担“运费付至”术语下的风险和费用外,还应自费投保“货物运输险”。
这里应注意,在“CIF术语”中,保险险别是海洋运输险别,而“CIP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故承保险别的内容需由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