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考点:不可转让的海运单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12-13

 

  不可转让的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

  不可转让海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它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背书转让。如果信用证没有表示可接受此类单据时,银行就不能接受。

  不可转让的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基本一致,其主要内容和缮制规范,不再赘述。

  1.不可转让的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1)提单具有三项作用而海运单仅有其中的两项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契约的证明;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作为物权凭证,海运提单是可以转让的运输单据。而海运单具有海运提单的第一项、第二项两项作用,但它不是物权凭证,不可以背书转让。

  (2)提单有正反两面内容而海运单仅有正面内容

  提单的背面一般印有各种条款,受国际规则《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制约。提单中托运人是运输契约的关系人,有权对承运人提出任何主张。但是不可转让的海运单背面一般没有任何条款,海运单中的托运人无权对承运人提出任何主张。

  2.不可转让的海运单的其他作用

  不可转让的海运单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海运单据,它尚未纳入国际法规范畴,但却在世界各地被普遍使用。其原因在于海运单除了以上两项作用外,从贸易和运输业务角度看还有以下作用:

  (1)对进口商而言,用海运单提货方便、及时、节省费用、手续简便。

  (2)对托运人和承运人而言,容易推行EDI电子数据交换。

  (3)海运单容易与空运、陆运等运单统一使用。

  3.目前不可转让海运单的可适用性

  (1)货运代理公司拼箱业务中的“总运单”一般采用海运单;

  (2)货代接受货主委托,但以自己名义向承运人托运时。收货人显示货代公司目的港代理人。则“总运单”采用海运单,货代公司再签发"分运单"交货主。

  (3)跨国总公司与其子公司、或与其相关公司间采用汇付、托收结汇方式时。常用海运单;

  (4)贸易双方交往悠久、彼此信任、关系密切的业务,常采用海运单;

  (5)对于货物价值低、数量少,或样品的业务,常采用海运单;

  (6)出口商已收到买方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业务,也常采用海运单。

  4.不可转让的海运单尚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

  (1)制约海运单的国际规则和必要条款问题。

  (2)信用证方式下使用海运单对进口方、出口方和银行等各方利益保障问题。

  港口水域

  港界线以内的水域面积。它一般须满足两个基本要求:即船舶能安全地进出港口和靠离码头;能稳定地进行停泊和装卸作业。港口水域主要包括码头前水域、进出港航道、船舶转头水域、锚地以及助航标志等几部分。

  进港航道

  船舶进出港区水域并与主航道联接的通道。一般设在天然水深良好,泥砂回淤量小,尽可能避免横风横流和不受冰凌等干扰的水域。其布置方向以顺水流成直线形为宜。根据船舶通航的频繁程度可分别采用单行航道或双行航道。在航行密度比较小(如在日平均通航艘次≤1)时,为了减少挖方量和泥砂回淤量,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充分研究后,可考虑采用单行航道。航道的宽度一般按航速、船舶横位、可能的横向漂移等因素,并加必要的富裕宽度确定。进港航道的水深,在工程量大,整治比较困难的条件下,海港一般按大型船舶乘潮进出港的原则考虑;在工程量不大或航行密度大的情况下,经论证后可按随时出入的原则确定。河港的进港航道水深应保证设计标准船型的安全通过。

  乘潮水位

  船舶在通过航道(包括进港航道)的局部浅段时,由于水深不足,常利用一定的高潮位以增加航深使船舶通过。这种使船舶能在一定时间内,乘一定的较大潮位通过航道浅段的水位称为乘潮水位。乘潮水位的概念,常在设计进港航道、河口浅滩航道以及船坞坞口底面高度等的时候采用,确定乘多大的潮位时,则要结合设计代表船型的吃水、航道浅段的长度、航行速度、航行密度等,按当地实际潮位过程线进行比较选定。利用乘潮水位开挖航道,可以节省工程量,但船舶航行时间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时通航。

  转头水域

  又称回旋水域。船舶在靠离码头、进出港口需要转头或改换航向时而专设的水域。其大小与船舶尺度、转头方式、水流和风速风向有关。船舶凭借拖轮协助进行转头时,旋转内接圆直径一般为。为最大船舶总长度。船舶自行转头时,直径一般不小于。船在流水区转头(如内河),其回转轨迹呈椭圆形,长径随流速大小而不一样,最大可达。在水文气象恶劣地区,上述尺度还要增加。转头水域一般可以与港内航行水域合并在一起布置。

  转头水域的深度,在海港和河口港,最小水深一般按大型船舶乘潮进出港口的原则考虑;在内河港,最小水深一般不大于航道控制段最小通航水深。

  港口水深通常指船舶能够进出港口进行作业的某一控制水深。它是个综合性概念,并对外公布。港口水深是港口重要特征之一,表明其自然条件和船舶可能利用的基本界限。港口水域在此控制水深限制之下,各部分深度是可以不同的(实际也是如此),具体到某一部分的深度,主要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合理性来选取。航道、转头水域、在海港常按乘潮水位考虑;港池、停泊地按最低设计水位保证率确定;各泊位可不相同。在各种水域的基本起算水位确定以后,其水深可按设计标准船型的满载吃水加上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并考虑波浪的影响、航行时吃水的增大以及回淤等确定。它们的水深按下式计算:(米)。式中:——设计标准船型满载时最大吃水(米);——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米);——考虑波浪影响的富裕深度(米);——航行吃水增大的富裕深度(米);——考虑两次挖泥间隔期间的回淤富裕深度(米)。

  码头前水深

  码头前在任意情况下都能保证设计标准船型满载装卸作业所要求的水深。在水深不足的沿海港口,为使较大的船舶乘潮进港后能够靠码头进行装卸作业,通常在新建码头前一定的水域范围内(一般为二倍船宽),适当挖深,使其在设计低水位时能够达到设计标准船型满载吃水所要求的水深。

  码头前水域(港池)

  码头前供船舶靠离和进行装卸作业的水域。码头前水域内要求风浪小,水流稳定,具有一定的水深和宽度,能满足船舶靠离装卸作业的要求。按码头布置形式可分为顺岸码头前的水域和突堤码头间的水域。其大小按船舶尺度、靠离码头的方式、水流和强风的影响、转头区布置等因素确定。

  开敞式港池

  港池内水面随水位升降变化,不设闸门或船闸的港池。它是海、河港口的一种最普通的形式,是相对于封闭式港池而言的。

  封闭式港池一种建筑在潮差很大的地区,用闸门或船闸与港池外水域分隔开的港池。这种港池的优点是可使港池内的水面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高水位上,因而在建设港池时可以减少土方开挖量和码头建筑物的高度;可以减少泥砂淤积;保证船舶靠泊的稳定和改善货物装卸作业条件。缺点是船舶进出港口(港池)要过闸,不大方便;同时要相应增加一部分管理费用。

  挖入式港池

  在岸上开挖出来的港池。在地形条件适宜或岸线不足时可建这种港池。其优点是:可延长码头岸线,多建泊位;掩护条件较好。缺点是:开挖土方量较大;在含砂量大的地方易受泥砂回淤的影响;在寒冷地区封冻时间较长。

  锚地

  专供船舶(船队)在水上停泊及进行各种作业的水域。如装卸锚地、停泊锚地、避风锚地、引水锚地及检疫锚地等。装卸锚地为船舶在水上过驳的作业锚地;停泊锚地包括到离港锚地、供船舶等待靠码头、侯潮和编解队(河港)等用的锚地。避风锚地指供船舶躲避风浪时的锚地,小船避风须有良好的掩护。检疫锚地为外籍船舶到港后进行卫生检疫的锚地,有时也和引水、海关签证等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