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出口单证: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出口货运单据、商业发票、保险单、汇票、检验检疫证书、产地证等。
12. 金融单据:支票、本票和汇票。
13. 货运单据: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租船合约提单;空运单;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和邮政收据;报关单;报检单;托运单等。
14. 官方单据: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原产地证明书、检验检疫证等。
15. (瑞典)是最早进行单据简化工作的国家。创造了一种“(套合一致)”的单据形式。
16. 国际贸易已经开始进入(无纸贸易)的时代。应用了新技术: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网络系统)、IDD(国际电话)、FAX(传真)、Internet(因特网)、EDI(电子数据交换)。
17. ATP(加速贸易付款)
18.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下述方法制作或看来是按其方法制作的单据作为正本单据:1)影印;2)自动或电脑处理;3)复写。但该单据必须注明是正本,必要时并经证实有效。单据签字可以手签、传真、穿孔签字、印戳,用符号或用任何其他机械或电子证实方法制成。(判断题)
19. 国际标准化代号和代码:(重点)
1)运输标志(唛头)SHIPPING MARKS:由收货人简称、参考号、目的地和件号组成。
2)国家和地区代码:由两个英文字母组成。如中国CN英国GB美国US
3)货币代号,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一个代表货币,如人民币CNY,英镑为GBP,美元为USD.
4)地名代码,由五个英文字母符号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三个符号代表地名,如上海为CNSHG,伦敦为GBLON,纽约为USNYC.
5)用数字表示的日期代码。如20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