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担保[Financial Guarantee] 外商到另一国进行投资或与另一国的企业经营某项目时,为了安全收回投资或避免政治风险,而要求另一国他所能接受的金融机构提供保证,这就是金融担保。金融机构向外商提供了担保,就以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了商业信用,使合作双方特别是缪商解除顾虑,增加信任,既保障彼此的合理权益,又能给予双方资金融通的方便,促进了交易的顺利进行。金融担保是以担保者开具保函的形式来进行。一般是金融机构应其国内申请人的要求,向投资的外商(保函的受益人)出具承诺某些保证的书面文件提供担保。
授信[Granting Credit] 指银行代其客户提供银行信用的行为,诸如开立进口信用证、保付票据、保兑信用证、承做进出口押汇、发放各种贷款、提供银行的多种担保等等。授信是建立在客户本身的资信的基础上的。经过银行的授信,商人的信用和资金融通得到加强和方便,因之可大大增加其经营地位和经流实力,从而更大规模地发展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