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单证员考试辅导:进口开证申请书的缮制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09-07-13
  进口是出口的反向操作,多数进口单据与出口单据的区别不大。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准确填写制作开证申请书的相关内容是进口方(申请人)必须掌握的一种技能,申请书是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通常一式三份(银行两份,客户一份),许多银行已开展了网上开证业务。
  一、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基本要求
  1. 提供准确的开证路线(L/C Guidance)。开证路线由受益人在订合同后向申请人提供,通常包括Payee's Name,Address and A/C No.(收款人名、址和帐号),Name and address of Payee's Bank(收款行名、址)等内容。
  2. 开证资料。首次到银行办理进口开证手续的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权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的文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的签样、外汇局备案表等。
  3. 手续。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填写开证申请书(有的银行称开证承诺书)、缴纳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等。
  4. 按时开证。如合同规定开证日期,进口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如合同只规定了装运期的起止日,则应保证受益人在装运期开始前收到信用证;如合同只规定最迟装运日期,则应在合理时间内开证,以使卖方有足够时间备妥货物并予出运,通常掌握在交货期前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左右。
  5. 信用证的条件应单据化。进口方在申请开证时,应将合同的有关规定转化成单据。比如,合同以CFR/CIF条件成交,信用证应要求受益人在提交的清洁已装船提单上注明“运费已付”字样等。
  6. 银行单证中心的开证人员对开证申请人提交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料完整、符合规定后,通常按SWIFT规定的MT700格式将信用证开出。
  7. 各银行事先印制的固定格式申请书中凡涉及选择的的项目,一律在有关项目前打“×” 表示选中。
  8. 除非有特殊要求和规定,信用证申请书原则上应以英文开立。
  二、进口开证申请书的填制
  1. DATE(申请开证日期)。在申请书右上角填写实际申请日期。
  2. TO(致)。银行印制的申请书上事先都会印就开证银行的名称、地址,银行的SWIFT CODE、TELEX NO等也可同时显示。
  3. PLEASE ISSUE ON OUR BEHALF AND/OR FOR OUR ACCOUNT THE FOLLOWING IRREVOABLE LETTER OF CREDIT(请开列以下不可撤销信用证)。如果信用证是保兑或可转让的,应在此加注有关字样。开证方式多为电开(BY TELEX),也可以是信开、快递或简电开立。
  4. L/C NUMBER(信用证号码)。此栏由银行填写。
  5. APPLICANT(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有的要求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6. BENEFICIARY(受益人)。填写受益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
  7. ADVISING BANK(通知行)。由开证行填写。
  8. AMOUNT(信用证金额)。分别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表示,并且表明币制。如果允许有一定比率的上下浮动,要在信用证中明确表示出来。
  9. EXPIRY DATE AND PLACE(到期日期和地点),填写信用证的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10. PARTIAL SHIPMENT(分批装运)、TRANSHIPMENT(转运)。根据合同的实际规定打“×”进行选择。
  11. LOADING IN CHARGE、FOR TRANSPORT TO、LATEST DATE OF SHIPMENT(装运地/港、目的地/港的名称,最迟装运日期)。按实际填写,如允许有转运地/港,也应清楚标明。
  12. CREDIT AVAILABLE WITH/BY(付款方式)。在所提供的即期、承兑、议付和延期付款四种信用证有效兑付方式中选择与合同要求一致的类型。
  13. BENEFICIARY'S DRAFT(汇票要求)。金额应根据合同规定填写为:发票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发票金额的100%(全部货款都用信用证支付);如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时按信用证下的金额比例填写。付款期限可根据实际填写即期或远期,如属后者必须填写具体的天数。信用证条件下的付款人通常是开证行,也可能是开证行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
  14. DOCUMENTS REQUIRED(单据条款)。各银行提供的申请书中已印就的单据条款通常为十几条,从上至下一般为发票、运输单据(提单、空运单、铁路运输单据及运输备忘录等)、保险单、装箱单、质量证书、装运通知和受益人证明等,最后一条是OTHER DOCUMENTS,IF ANY(其他单据),如要求提交超过上述所列范围的单据就可以在此栏填写,比如有的合同要求CERTIFICATE OF NO SOLID WOOD PACKING MATERIAL(无实木包装材料证明)、CERTIFICATE OF FREE SALE(自由销售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合格证明书)等。申请人填制这部分内容时应依据合同规定,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选中某单据后对该单据的具体要求(如一式几份、要否签字、正副本的份数、单据中应标明的内容等)也应如实填写,如申请书印制好的要求不完整应在其后予以补足。
  15. COVERING/EVIDENCING SHIPMENT OF(商品描述)。所有内容(品名、规格、包装、单价、唛头)都必须与合同内容相一致,价格条款里附带“AS PER INCOTERMS 2000”、数量条款中规定“MORE OR LESS”或“ABOUT”、使用某种特定包装物等特殊要求必须清楚列明。
  16. ADDITIONAL INSTRUCTIONS(附加指示)。该栏通常体现为以下一些印就的条款:
  +ALL DOCUMENTS MUST INDICATE CONTRACT NUMBER(所有单据加列合同号码)。
  +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THE OPENING BANK ARE FOR BENEFICIARY'S ACCOUNT(所有开证行以外的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
  +BOTH QUANTITY AND AMOUNT FOR EACH ITEM % MORE OR LESS ALLOWED(每项数量与金额允许 %增减)。
  +THIRD PARTY AS SHIPPER IS NOT ACCEPTABLE(第三方作为托运人是不能接受的)。
  +DOCUMENTS MUST BE PRESNTED WITHIN xxx DAYS AFTER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TRANSPORT DOCUMENTS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CREDIT(单据必须在提单日后xxx天送达银行并且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
  +SHORT FORM/BLANK BACK/CLAUSED/CHARTER PARTY B/L IS UNACCEPTABLE(银行不接受略式/不清洁/租船提单)。
  +ALL DOCMENTS TO BE FORWARDED IN ONE COVER,UNLESS OTHERWISE STATED ABOVE(除非有相反规定,所有单据应一次提交)。
  +PREPAID FREIGHT DRAWN IN EXCESS OF L/C AMOUNT IS ACCEPTABLE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ORIGINAL CHARGES VOUCHER ISSUED BY SHIPPING CO./AIR LINE OR ITS AGENT(银行接受凭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正本运费收据索要超过信用证金额的预付运费)。
  +DOCUMENT ISSUED PRIOR TO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CREDIT NOT ACCEPTABLE(不接受早于开证日出具的单据)。
  如需要已印就的上述条款,可在条款前打“×”,对合同涉及但未印就的条款还可以做补充填写。
  17. NAME,SIGNATURE OF AUTHORISED PERSON,TEL NO.,FAX,ACCOUNT NO.(授权人名称、签字、电话、传真、帐号等内容)。
  三、进口开证应注意的问题
  1. 开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2. 应满足“证同一致”的要求。最好不用“参阅XX号合同”(As per S/C No xx)的规定,因信用证是自足文件,签发后就与买卖合同无关了。
  3. 单据条款要明确。开证时必须列明需要出口人提供的各项单据的种类、份数及签发机构,规定各单据表述的内容。
  4. 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予理睬。
  5. 信用证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是否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等条款。
  6. 我国银行一般不接受开立他行保兑的信用证,对可转让信用证也持谨慎态度。
  7. 开证申请书文字应力求规范、完整、明确。进口商要求银行在信用证上载明的事项,必须完整、明确,不能使用含糊不清的文字。应避免使用“约”、“近似”或类似的词语,这样,一方面可使银行处理信用证或卖方履行信用证的条款时有所遵循,另一方面也可以此保护自己的权益。
  8. 网上申请开证的客户必须注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版后才能办理相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