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来证无其他规定,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应是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并加空白背书,便于保单办理过户转让。
(2)如果信用证对被保险人未做规定,则标明赔偿将付给托运人或受益人指定的人的保险单据不可接受,除非经过背书。
(3)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要与来证的规定相符。保险单上的运输标志、包装及数量、货名、船名、大约开航日期、装运港和目的港等项内容应与提单相一致。
(4)保险单签发的日期应早于提单日期。
(5)保险人不一定同意出具投保回执(Acknowledgement of Insurance Declaration),故如来证有此要求,受益人应要求对方改证。
(6)不能用保险经纪人开出的暂保单代替保险单议付,银行将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