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电抄、函抄和其它非常用单据的定义、种类、作用及基本内容
一、电抄、函抄和其它非常用单据的定义
电抄(CABLE COPY/ TELEX COPY)是指卖方以电讯方式(电传、电报或传真)向买方或其指定人发出的装运通知(或称装船通知)。函抄(BENEFICIARY’S STATEMENT)是指受益人(卖方)向申请人(买方)或指定人作出的某项声明或证实。而其它非常用单据则是指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厂家证明(MANUFACTURER’S CERTIFICATE)和快邮收据(COURIER RECEIPT)等不太常用的单据。
二、电抄、函抄和其它非常用单据的种类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电抄主要有电报、电传和传真三种方式(内容包括装运通知和投保通知),函抄主要为受益人证明(或受益人声明),非常用单据主要有船公司证明(或称船方证明)、船长收据、厂家证明和快邮收据等单据。
三、电抄、函抄和其它非常用单据的作用
一般来说,电抄有如下作用:
⒈告诉买方装船情况;
⒉通知买方投保;
⒊证实货已发出;
⒋作为议付单据之一。
函抄有如下作用:
⒈证明受益人已履行某种义务或完成某项工作;
⒉向申请人或开证行证实某件事实;
⒊作为议付单据之一。
非常用单据的作用:
⒈由有关方面证实某件事实;
⒉证明已完成某项工作;
⒊作为议付单据之一。
四、电抄、函抄和其它非常用单据的内容
实务中,电抄通常有以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发电日期;
⒊收电人(包括名称及地址);
⒋电文内容(包括:合同号、证号、货名、数量、金额、船名、装运日、提单号);
⒌发电人(包括名称、地址和签署)。
函抄主要有如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出单日期;
⒊证明内容;
⒋公司签署。
船公司证明主要有以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出单日期;
⒊证明内容;
⒋公司签署。
其它单据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