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2011年的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有所帮助!
12、唛头及件号(Marks and number)
发票的唛头应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并与托运单、提单等单据唛头保持严格一致。若为裸装货或散装货,可填写“N/M”(No Mark的缩写)。
如信用证或合同没有指定唛头,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
13、货物内容(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内容一般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贸易术语、包装等项目,制单时应与信用证的内容严格一致,省略或增加货名的字或句,都会造成单证不符,开证银行有权拖延或拒付货款。
14、商品的包装、件数(Quantity)
填写实际装运的数量及包装单位,并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5、单价(Unit price)
完整的单价由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单位金额、价格术语四个部分组成。根据《UCP600》第18条a款的规定,发票中显示的单价和币种必须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
16、总值(Amount)
实际装运时,如信用证金额有余额,在开证人和开证行同意接受的情况下,可用发票金额制单结汇。如信用证金额不够,可作如下处理:
①发票金额比信用证金额多一点(如8.20美元)。
②发票金额比信用证金额多一些(如80.20美元)。
③发票金额比信用证金额多许多(如300美元)。
17、价格术语(Trade terms)
价格术语涉及到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问题,同时,也是进口地海关核定关税的依据,因此,商业发票必须标出价格术语。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一般在货物内容的单价中表示出来。
18、声明文句
信用证要求在发票内特别加列船名、原产地、进口许可证号码等声明文句,制单时必须一一详列。常用的声明字句有:
①证明所到货物与合同或订单所列货物相符。
②证明原产地。
③证明不装载于或停靠限制的船只或港口。
④证明货真价实。
⑤证明已经航邮有关单据。
19、出单人签名或盖章
商业发票只能由信用证中规定的受益人出具。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如果以影印、电脑处理或复写方法制作的发票,作为正本者,应在发票上注明“正本”(ORIGINAL)字样,并由出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