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缮制辅导44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1-25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2011年的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有所帮助!

    1、出票人名称与地址

    一般情况下,出票人即为出口公司,制单时应标出出票人的中文和英文名称和地址。当企业采用印刷空白发票或电脑制单时,都已预先印上或在程序中编入出票人的中文名称和地址。

    2、发票名称

    发票名称必须用粗体标出“COM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

    3、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Messrs)

    当采用信用证支付货款时,如果信用证上有指定抬头人,则按来证规定制单。否则,根据《UCP600》第18条a款的规定,必须出具成以申请人为抬头;当采用托收方式支付货款时,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填写时名称和地址不应同行放置。

    4、出票人名称与地址(Exporter)

    填写出票人的英文名称和地址。

    5、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填写货物实际的起运港(地)、目的港(地)以及运输方式,如果货物需经转运,应把转运港的名称表示出来。如:FROM GUANGZHOU TO HELSINKI W/T HONGKONG BY VESSEL

    6、发票号码(Invoice No.)

    发票号码由出口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7、发票日期(Invoice date)

    在所有结汇单据中,发票是签发日期最早的单据,该日期可以早于开证日期,但不得迟于信用证的议付有效期(expiry date)。

    8、信用证号码(L/C No.)

    当采用信用证支付货款时,填写信用证号码。

    9、开证日期(L/C date)

    填写信用证的开证日期。

    10、合同号码(S/C No.)

    合同号码应与信用证上列明的一致,一笔交易牵涉几个合同的,应在发票上表示出来。

    11、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

    填写该笔业务的付款方式。如L/C、T/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