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员考试(操作与缮制)讲义复习03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4

  2013年单证员考试(操作与缮制)讲义复习03

  7. 付款人,亦称受票人(Drawee)。在汇票中“To”之后的横线上填写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付款人名称必需填写完整,托收的汇票,还必需填写完整的地址。

  ◆ 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酬报开证行或其指定另一家银行。应具体填写付款行名称、地址。

  信用证未作规按时,付款人仍为开证行。其常见的语句为:draft drawn on ** bank, Value on us, issued on ourselves.在填写汇票付款人时,应把响应的银行名称、地址填上,切不成只填us/ourselves.

  ◆ 托收项下,除非合同还有划定,应填写合同的买方。

  8. 出票人,—— 在汇票的右下角,一般由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签章。按照我国的习惯,这一栏凡是打上出口公司的全称,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即使信用证有“接管第三方单据”字样,汇票也不能由第三方出具,汇票的出票人必需是受益人。已经让渡的信用证,第二受益人出具以身为出票人的汇票。

  出口商证实

  出口商证实也称受益人证实(Beneficiary‘s certificate),是由受益人签发的证实某件事实的单据。

  常见的有寄单寄样证实,产物制造方面的证实,环保、****方面如:非童工、非狱工制造、非木质包装的证实等,用以声名出口商已履行了合同义务,(信用证项下)已按开证申请人要求打点某项工作或证实某件事,并达到了进口商的要乞降其进口国的有关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