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员考试(操作与缮制)讲义复习04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4

  2013年单证员考试(操作与缮制)讲义复习04

  出口商证实的内容一般搜罗

  1、单据名称

  单据名称位于单据正上方,可按照来证要求确定具体名称。如:“Beneficiary‘s Certificate”(受益人证实)、“Beneficiary’s Statement”(受益人声明),或“Beneficiary‘s declaration”(受益人声名)

  2、出证日期

  按照现实签发日期填写。一般而言,需与所证实的内容相匹配,按照需证实的内容而定,但必需在信用证划定典型围内。

  3、举头人

  一般都填写笼统的举头人。即“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士。

  4、事由

  一般填写发票号或合同号

  5、证实文句

  此项内容必需对应于信用证要求填写。

  6、受益人名称及签章

  受益人证实一般不分正副本。若来证要求正本,可在单据名称正下方打上“Original”字样。证实的右下方必需有受益人即出口公司签章,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