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开证申请书的填制
1. DATE(申请开证日期)。在申请书右上角填写实际申请日期。
2. TO(致)。银行印制的申请书上事先都会印就开证银行的名称、地址,银行的SWIFT CODE、TELEX NO等也可同时显示。
3. PLEASE ISSUE ON OUR BEHALF AND/OR FOR OUR ACCOUNT THE FOLLOWING IRREVOABLE LETTER OF CREDIT(请开列以下不可撤销信用证)。如果信用证是保兑或可转让的,应在此加注有关字样。开证方式多为电开(BY TELEX),也可以是信开、快递或简电开立。
4. L/C NUMBER(信用证号码)。此栏由银行填写。
5. APPLICANT(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有的要求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6. BENEFICIARY(受益人)。填写受益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
7. ADVISING BANK(通知行)。由开证行填写。
8. AMOUNT(信用证金额)。分别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表示,并且表明币制。如果允许有一定比率的上下浮动,要在信用证中明确表示出来。
9. EXPIRY DATE AND PLACE(到期日期和地点),填写信用证的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10. PARTIAL SHIPMENT(分批装运)、TRANSHIPMENT(转运)。根据合同的实际规定打“×”进行选择。
11. LOADING IN CHARGE、FOR TRANSPORT TO、LATEST DATE OF SHIPMENT(装运地/港、目的地/港的名称,最迟装运日期)。按实际填写,如允许有转运地/港,也应清楚标明。
12. CREDIT AVAILABLE WITH/BY(付款方式)。在所提供的即期、承兑、议付和延期付款四种信用证有效兑付方式中选择与合同要求一致的类型。
13. BENEFICIARY''S DRAFT(汇票要求)。金额应根据合同规定填写为:发票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发票金额的100%(全部货款都用信用证支付);如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时按信用证下的金额比例填写。付款期限可根据实际填写即期或远期,如属后者必须填写具体的天数。信用证条件下的付款人通常是开证行,也可能是开证行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
14. DOCUMENTS REQUIRED(单据条款)。各银行提供的申请书中已印就的单据条款通常为十几条,从上至下一般为发票、运输单据(提单、空运单、铁路运输单据及运输备忘录等)、保险单、装箱单、质量证书、装运通知和受益人证明等,最后一条是OTHER DOCUMENTS,IF ANY(其他单据),如要求提交超过上述所列范围的单据就可以在此栏填写,比如有的合同要求CERTIFICATE OF NO SOLID WOOD PACKING MATERIAL(无实木包装材料证明)、CERTIFICATE OF FREE SALE(自由销售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合格证明书)等。申请人填制这部分内容时应依据合同规定,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选中某单据后对该单据的具体要求(如一式几份、要否签字、正副本的份数、单据中应标明的内容等)也应如实填写,如申请书印制好的要求不完整应在其后予以补足。
15. COVERING/EVIDENCING SHIPMENT OF(商品描述)。所有内容(品名、规格、包装、单价、唛头)都必须与合同内容相一致,价格条款里附带“AS PER INCOTERMS 2000”、数量条款中规定“MORE OR LESS”或“ABOUT”、使用某种特定包装物等特殊要求必须清楚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