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1外销员考试,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辅导对考生的复习起到非常有效的帮助,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三、著作权法:
1、著作权定义:又称为版权(copyright),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字、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分人身权和财产权。
2、著作权的内容:
2 人身权:主要指对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等权利
2 财产权:出版、表演、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录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的经济权利。
3、著作权的主体:作者和依法享有权利的其他人
4、著作权的归属:属于作者
合作创作的,由创作者共同所有;改编的由改编人所有,但不得侵害原作者权利;职务作品归作者所有,但单位法人有优先使用的权利,2年内不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方享有与单位法人相同的使用的权利。
5、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对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为最后死亡者死亡后50年。计算机软件保护50年
例:(03年试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使用权、修改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否)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
2、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表现:
1)假冒、伪造、冒用、擅自使用他人商标,侵害他人权利。
2)限制他人购买、使用指定的产品,限制产品的流通。
3)行贿
4)虚假广告、欺诈
5)侵犯商业秘密
6)低价销售、搭售
育路教育网预祝参加2011年外销员考试的考生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