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销员考试案例分析题25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16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复习,参加2011年外销员考试,育路教育网特收集汇总了外销员考试案例分析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顺利通过外销员考试!

  一、案情

  1996年11月5日,美国钢铁巨头日内瓦钢铁公司(Geneva Steel Co.)和海湾国家钢铁公司(Gulf States Steel,Inc.)向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反倾销申请,称来自乌克兰、俄罗斯、中国、南非的定尺碳素钢板在美倾销,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要求美国商务部对上述四国对美出口钢板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其中要求对中国征收10.01%到45.84%的反倾销税。

  1996年12月3 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根据美国海关统计,1994年—1996年对美平均出口定尺中厚钢板乌克兰为43万吨、俄罗斯21.5万吨、中国14.68万吨、南非7.37万吨。3年平均出口价格(到岸价)乌克兰为365.9美元、俄罗斯为332.1美元、中因为356.67美元。1996年乌克兰对美出口57 万吨、中国27万吨、俄罗斯23万吨。

  1996年1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确定中国钢板对美国相关产业形成“损害威胁”。

  1996年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给中方涉案企业寄发了调查问卷,1997年1月13日,又派员专程来华正式递交问卷。

  1997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草率初裁。给中方应诉企业从14.2%到172.2%的高税率。美国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计算倾销幅度时使用的正常价值不是依据中国实际的生产成本,而是将中国生产的投入量—“生产要素”乘以“替代国”印度的价格作为成本推定出的正常价值。

  1997年6月9日—7月3日,美商务部对所有应诉企业分两组进行实地核查。

  1997年9月16日商会组团赴美参加钢板反倾销案商务部听证会。

  1997年9月9日,在美商务部规定的最后期限,中方也提交了中止协议申请。9月24日草签了中止协议。10月24日终于正式签署了对中方有利的中止协议。

  10月24日,美国商务部同时公布了俄罗斯、乌克兰、中国、南非四国定尺钢板的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税率和中止协议。中方应诉企业被裁决17.59%和128.59%的高税率,其他三国也遭到倾销幅度从26.01%到237.91%的裁决。

  12月2日,美国贸易委员会一致裁决包括中国在内的四国输美定尺中厚钢板对美国相关行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从而中止协议得以生效。

  就此,长达近1年的美国对中国定尺中厚钢板反倾销案终于得到了对中方有利的结果。

  二、评述

  1.工贸联合、上下团结、统一应诉是取得此次应诉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2.提高和完善产品规格和质量,确定质量取胜、循序渐进的出口策略是避免遭到反倾销起诉并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关键。

  3.应认真分析国际市场,实施监控体制,加强预警机制。因为绝大多数国家仍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不以中国产品的实际成本来计算倾销幅度,而是采用“替代国”的相同产品作为尺子来衡量中国产品是否构成倾销,完全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推算出所谓的“公平价格”,使中方应诉处于十分被动地位。因此,在加强自律的同时,应逐步建立产品生产、消费及价格变化的预测分析系统,对可能发生的贸易争端提前预警及时制定相应对策。

  4.此次应诉工作,通过中止协议,阻止了美国钢铁业企图把中国定尺中厚钢板排挤出美国市场的企图,取得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保持了部分美国市场份额,维护了应诉企业的正当权益。因此在反倾销应诉中,通过签订中止协议,不失为一种扭转不利局势,取得有利结果的方法。

  5.应诉的结果,仍需要出口企业认真保持,只有全面完成了中止协议争取的数量,才能真正保持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份额,为企业出口创造更高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