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的定义: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关于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表明要约人有在其要约一旦得到承诺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要约。
(二)要约的特点:
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
人:要有姓名
公司:要有公司名称
注意与要约邀请区分开: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般来说,属于要约邀请的有:价目表,商品广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如果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也视为要约。
2、内容十分确定 :内容应包含货物名称、价格和数量。
应载明货物的名称
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
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
(三)生效时间: 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不是发出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