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外销员中国对外贸易法:国际保理(5)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3-01-10

2013年外销员中国对外贸易法:国际保理(5)

保理行为:

  1、核准(Approval);

 

  2、让渡(Assignment)

 

  3、融资(Finance)

 

  4、再让渡(Subsequent Assignment)

 

  5、出具贷记通知(Issuing Credit Note)

国际保理答疑:

◎若进口商到期不付款怎么办?
  如果进口商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等为由到期不付款,则进口保理商会将拒付原因通知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再通知出口商;保理商会协调进出口双方解决贸易纠纷。
  若纠纷确实是由于出口商未按照基础合同执行,则进口保理商可免除付款担保责任。若属于进口商无理拒付,则进口保理商仍需承担付款担保,最迟于发票到期后90天向出口保理商付款。
  如果出口商完全履行了基础合同,而进口商却出现破产等突发事件,无力偿还欠款,则进口保理商必须履行付款担保,向出口保理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