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二节 国际许可协议
一 国际许可协议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国际技术许可协议就是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就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期限内允许受让人使用该技术,技术出让方收取使用费的协议。
特点
1 当事人位于不同国家,一般为国籍不同。
2 协议的客体为技术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且跨越国境的授权,因此也可以同时授权多人。
3 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限制
4 时效性较强,内容复杂
5 许可协议是有偿合同,以使用费为表现形式。合同中止后,虽然仍了解知晓技术,但不得继续使用。
分类:
1 独占许可协议
2 排他许可协议
3 普通许可协议
4 交叉许可协议
5 分许可协议
二 许可协议与限制性商业条款
是在国际技术贸易中,许可反利用技术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订入的限制被许可方权利的限制性商业做法。发达国家认为,构成市场垄断或妨碍竞争的行为或条款,都是商业性限制条款。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凡是妨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条款,损害受让方利益的不公平条款,都是限制性商业条款。
国际管制:《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规定了禁止列入的限制性商业条款,很有指导意义。
1 单方面回授条款;2 对权利效力的异议;3 独家经营;4 研究与发展的限制;5 对使用人员的限制;6 价格限制;7 对技术改进的限制;8 包销和独家代理;9 搭卖或搭买;10 出口限制;11 共享专利或交换许可证协议;12 对宣传的限制;13 工业产权期满后的限制;14 技术转让期满后的限制;15 限制生产;16 限制质量控制方法的使用;17 限制商标的使用;18 要求合股经营或参与管理;19 合同期满限制;20 限制使用范围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