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员考试经济法辅导: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3-12-06

  第四章 国际货物贸易法

  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一 卖方的义务

  (一)提交货物与单据

  1 交货地点 :(1)卖方营业地 (2)特定地点 (3)货交第一承运人

  2 交货时间 (1)依照约定 (2)无约定,则在合理时间 (case-by-case analysis)

  3 单据交付

  (二)卖方的担保义务

  1 瑕疵担保:依照约定,无约定时要符合通常的使用目的;包装--按约定或者通用包装。

  2 追夺担保与权源担保

  追夺担保即所有权担保,应担保其确有权出售货物;货上不得设有任何损坏所有权的其他权利;担保第三方不得以侵权或者其他类似理由提出权利请求。

  二 买方的义务

  (一)支付价金的义务

  付款方式--信用证、汇票,托收,

  付款地点:约定,或者卖方营业地,或者卖方交单地

  付款时间:按约定,无约定则在卖方交单的同时

  (二)收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