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定义:
根据西方国家公司法的原理,所谓公司是指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特征:
1.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即依照现行《公司法》及其配套的法律和规章设立的,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等。符合《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向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依法成立。
2.公司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中国的企业法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3.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公司的初始财产来源于股东的投资,但一旦股东将投资的财产移交给公司,这些财产从法律上便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对股东出资而形成的公司财产以及在以后经营中增加的财产具有独立的所有权。具有直接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并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其他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特征。
公司基本权利:
1。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权、财产处置权以皿诉讼权等。
2.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来自任何方面的干预和侵犯。
3.公司有权向其他公司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c
4.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外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基本义务:
1.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