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指银行提供的中长期贸易融资。
无论对出口商还是对进口商提供的,一般都是由出口国的银行提供,往往有政府促进本国出口动机在内。
分对出口商的融资(称为卖方信贷)和对进口商的融资(买方信贷),以买方信贷为主。
一、卖方信贷
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提供的中长期信贷,从而增强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能力,促进出口。
步骤:
1.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延期付款方式的合同。
2.出口商向银行借贷款。
3.进口商按期支付货款,出口商收款后偿还银行贷款。
缺点:仍然是商业信用,风险较高,成本比较高。
1.对出口商: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以后逐笔还款,增加债务负担,增加相应的风险。
2.对进口商:成本比较高,出口商的借款成本全部计算在货款内。
二、福费廷(Forfaiting)
福费廷业务是一种为出口商贴现已经承兑的、通常由进口商方面的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
它通过以无追索权的方式买断出口商的远期债权,使出口商不仅获得出口融资,而且消除了出口商远期收汇风险以及汇率和利率等风险。
在国内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包买票据业务,而融资商通常被称为包买商(Forfaitor),一般是商业银行的附属银行或者金融公司。
1.起源
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一般希望以远期付款方式,卖方则坚持以即期付款方式结算,于是常常出现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
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福费廷融资业务由瑞士苏黎世银行协会首先开创。
5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上资本性货物逐步转为买方市场,进口商不再满足于传统的3至6个月的融资期限,而要求延长付款期限,福费廷融资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应用。
2.业务程序
(1)买卖双方签订进口商收货后远期付款的购销合同;
(2)出口商备货出运、制好各种交易单据,向银行提出办理福费廷业务的申请;
(3)银行审核接受后、扣除其收取的费用买入客户的交易单据,立即把款项付给出口商,合同约定付款期到时充当出口商的角色向进口商收款。
福费廷和保理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法律性质有所区别。
保理业务虽然核心内容也是应收账款的买卖,但是可以包括账务管理、催收等内容,而且有些保理交易并没有发生应收账款的买卖问题,而是单纯的账务管理。福费廷则比较单纯,限定在应收账款及票据的买卖交易。
第二,适用的贸易领域及针对的融资期限有所不同。
出口保理以消费性出口商品为主;而福费廷以资本性出口商品为主。保理业务通常针对6个月内的短期融资,而福费廷针对6个月以上10年以下的中长期贸易融资,而且主要是资本项目的出口贸易融资。
第三,有无追索权不同。
保理业务可能是对出口商有追索权的,而福费廷业务则对出口商没有追索权。
第四,融资商承担的风险不同。
从风险承担种类看,出口保理承担商业风险,但不承担政治风险;而这些风险福费廷融资商都可以承担。
3.福费廷的优点
(1)对出口商:不影响出口商的财务状况;无坏账风险、汇率风险;无贷款协议;无需出口信贷保险;条件灵活(商业性业务)。
(2)对进口商:手续简便。
4.缺点:成本不低
(1)出口商: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 Fee)。在承担期内,包买商因为对该项交易承担了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他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以及承担了利率和汇价风险,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2)进口商:需要一流的银行作担保,一是要承担银行的担保费,二是占用自己在银行的信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