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一。交易席位是在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交易业务,是会员享有交易权限的基础。
1.深交所取得席位后的权利:
1)参与证券交易;
2)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权;
3)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标准流速的使用权;
4)每个席位每年自动享有交易类或非交易类申报各2万笔流量的使用权;
5)。其他。
2.席位转让:会员的席位不得共用。席位不得退回但在会员间(经证交所5日内审批)可转让。
二。交易单元是取得席位后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与接受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1.会员除了要申请相应席位外,还要申请交易单元才能成为交易参与人。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2.一个会员在深交所可根据业务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1) 其业务权限包括:(1)证券品种的交易;(2)大宗交易;(3)协议转让;(4)ETF、LOF及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5)融资融券交易;(6)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三板交易);其他等。
2) 交易所可为交易单元提供如下服务:(1)申报指令;(2)获取交易回报;(3)获取交易信息及新闻公告;(4) 接入和访问交易所交易系统;(5)获取其他服务权限。(答案均一目了然)。
3.会员通过网关与交易所交易系统连接,可通过多个网关进行一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也可以通过一个网关进行多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但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会员应缴纳交易单元的使用费、流速费、流量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