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原则
(二)设立方式
(三)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设立程序
1、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2、制定公司章程
4.申请与报批
5.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设立登记并公告
8.发放股票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一)发起人的概念
(二)发起人的资格
1. 国内一般自然人、法人作为发起人
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发起人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发起人的法律地位
1.发起人的权利
2.发起人的义务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
(一)公司章程概述
(二)公司章程的内容
章程的内容即章程记载的事项,分为必须记载的必要记载事项和由公司决定记载的任意记载事项。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1.《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2.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3.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1.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式上有所不同
2.股权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4.公司治理结构简化程度不同
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二)变更要求
1.《公司法》第98条规定
2.《公司法》第99条规定
3.《公司法》第100条规定
(三)变更程序
1.申请,并获得批准;
2.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
3.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通过有关媒体向公众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