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卫助理卫生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6-0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2 引用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3432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3 术语

  3.1 食品标签

  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

  3.2 预包装食品

  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

  3.3 容器

  将食品完全或部分包装,以作为交货单元的任何包装形式,也包括包装纸。

  3.4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的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

  3.5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

  3.6 保质期(最佳食用期)

  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3.7 保存期(推荐的最终食用期)

  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食品不再适于销售。

  3.8 固形物

  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中的固体部分,不包括可溶性固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