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1
【例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提起
答案:AB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因此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选项D正确。
【例题2】下列关于破产申请的受理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C.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要求财产持有人交付财产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终结
E.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不是“终结”,故选项D错误。选项E应为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而非是3个月,因此,选项E错误。
第三节 管理人制度
一、管理人概述
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根据法院指定,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管理人是管理破产财产的人,它由法院指定,对法院负责。
二、管理人的确定、更换、职责与监督
(一)管理人的确定、更换
1、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提示: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竞争方式以及推荐方式。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指定管理人。
2、债权人会议认为其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一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依职权径行决定更换管理人。
提示:个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执业资格被取消、吊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失踪、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执业责任保险失效;个人有重大债务纠纷或者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可以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管理人的职责
管理人被指定后,要依法接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具体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整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例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被人民法院指定后,应当履行( )的职责。(2008年)
A.监督债权人会议
B.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
C.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D.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E.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职责。管理人被指定后,要依法接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具体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整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选项B是破产法对管理人职责的其他规定。
【例题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的是( )。
A、接管债务人的账簿等资料
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C、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D、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因此选项D不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三)对管理人的监督
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的种类、任职条件及报酬
三、管理人的种类、任职条件及报酬
(一)管理人的种类
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管理人的任职条件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解释:这里的“利害关系”情况:是对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例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是( )。
A、与债务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因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C、现在担任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D、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E、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资格。《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AC项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题正确答案应选ACDE。
(三)管理人的报酬
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确定。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计入破产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四节 破产清算程序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
破产债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对破产企业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通过破产程序,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一)债权申报
1、债权申报的概念及特征
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主张并证明其债权存在,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2、债权申报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债权申报范围
(1)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4)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5)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等,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属于破产债权。(2008年)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的、有保证人担保的债权
B.无财产担保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利息
C.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为管理破产财产所形成的债权
D.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对破产企业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通过破产程序,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选项C属于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本题选项D也正确,不管有无财产担保,都属于破产债权。
【例题2】下列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都有权申报
B、职工债权必须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
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需申报债权
D、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