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问: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压实度、固体体积率、地基承载力等试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是填写“见试验资料”还是填写具体数据?
答:均应填写具体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填写“见试验资料”。同时将相关的试验资料复印件附后。原件存试验室。
5.22.问: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规定值或允许偏差为“符合设计要求”、“不小于或不大于XX”等时,检验结果应如何填写?
答:应填写实际量测的数据,不得填写“符合设计要求”或“大于设计要求”或“见施工记录”等语。《标准》中在实测项目表中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写为“符合设计要求”或“大于设计要求”的用语,是指示性的意思,因此,应将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的“符合设计要求”、“不小于或不大于XX”等,改写为该工程项目的检测项目设计的数据值或XX的具体数据,作为规定的要求值,以便对照核对。
5.23.问:工序评定如何掌握,有无相应规定和用表?
答:每项工程由多道工序构成,每道工序都应按规定进行有关的记录和检验,但不是所有工序都要评定,部分工序可只作检验而不作评定,如模板的制作安装等,具体的不评定项目,应由业主或总监办确定;所有需评定的工序项目按《标准》的规定执行。
5.24.问:试验资料与工序检测资料是合在一起还是分别整理、归档?
答:试验资料与工序检测资料是两个不同内容性质和广度、深度的检测结果,因此,应分别进行整理、归档。
5.25.问:天桥应归属与桥梁工程还是路基工程?
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对桥梁涵洞按跨径大小分类的要求,划归至相应桥梁工程或路基工程中,符合大中桥梁标准的归入桥梁工程中,符合小桥的人行天桥归入路基工程中。
5.26.问:竣工资料整理中是否要附自检资料台帐?有无一定格式?
答:不属于《标准》规定的实测项目的台帐可不附,但必要的目录及汇总表必须有。格式根据具体内容自行制定。
5.27.问: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参加评定,分值如何确定?
答: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项目在《标准》中有可以参照的相应规定项目的,能够评定的就评定,规定项目中没有的,基础资料(即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检验、施工原始记录、监理工程师抽检及签认等)必须齐全。实测项目、检测方法及频率、是否评定等要由业主或总监办事先制定和批准确定。
5.28.问:试验表格补充文字说明,可否写在表外?
答:试验人员认为在有关表格中的内容,无法完全表达清楚时,可以用补充说明,最好应放在试样描述或备注栏,以保持表格的整洁、清晰。
5.29.问:有些试验没有相应表格或有表格没有相应栏目,可否在现有表格中改动?
答:需要时可以参照相应表格或在已有表格中补充设置新的栏目和补充编制相应表格,并报业主或总监办批准。但规定应有的内容,不能随意删减。
5.30.问:试验资料表上的编号可否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号?
答:工程实体的抽样试验编号可随同工程编号(工程有编号时),顺序号可按抽检试验台帐记录编号。其它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等宜分别按工程项目、试验类别、性质等单独编号。不论采用何种方法,以便于查找、归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