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9-17

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1.承包人书面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2.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及施工安全。

  3.工程检验合格

  (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的解决。

  4.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

  5.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