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开招标
通过公共媒介或专门的途径向社会发布监理招标信息,吸引不确定的潜在监理投标人来投标。一般是大型、特大型工程的监理或有境外资金投入的项目的监理招标中采用。
2. 邀请招标
由于监理服务是一种“智能”、“知识”、“经验”的服务。这种“智能”、“知识”、“经验”的积累固然需要时间,而其被承认、被接受就更需要时间。招标人为了选到理想的监理机构,自然应在其认为能提供这种“智能”、“知识”和“经验”服务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因而邀请招标方式被广泛采用,成了目前我国监理招标中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