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讲义4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8-13

合同转让的特征

(1)合同的转让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2)合同的转让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

(3)合同的转让将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

(4)合同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转让人(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

合同转让的条件:合同有效存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必须达成转让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权利的转让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权利。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87一89条为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要点为:

权利转让应通知合同相对人:义务转让应得到合同相对人的同意: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应得到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2)随着权利、义务的转让,抗辩权也随之转移;

(3)权利与义务的转让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合同解除的概念

1、合同解除的涵义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效力,结束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解除的特点

(1)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有效成立的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

(3)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4)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合同的行为;

(5)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生效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