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讲义10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8-13

招标投标实务

(一)招标投标的程序<以公开招标为例>

1、申请招标: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

4、进行资格预审

5、确定投标人名单:

6、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现场考察:

8、召开标前会议:

9、发送会议记录或补遗书:

10、接受投标书:

11、公开开标:

12、审查标书:

13、澄清问题:

14、评标:

15、提交评标报告:

16、定标:

17、发出中标通知书:18、商签合同:19、通知未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l)资格预审(2)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程序一以资格预审为例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第7条规定:"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2.1建设单位准备资格预审文件:

2.2公开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

2.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2.4投标申请人编写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2.5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

2.6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

2.7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

3、资格评审方法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评审,应针对以下内容制定强制性资格标准:(1)投标申请人公路施工业绩;(2)拟投入到本工程的关键人员,主要设备;(3)主要财务指标;(4)履约情况等。

对投标申请人以下情况应制定具体的资格评分标准:(l)投标申请人的技术能力(2)投标申请人的施工经验(3)投标申请人的财务状况。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评审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l)符合性检查:(2>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3>资格评分:(4)澄清与核实。具体的评审条件参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第14条至第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