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用的支付
1、动员预付费
为使监理服务能及时开展,业主在签订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之后14日之内,且主要人员及必要的设备到场后, 向监理单位支付与履约担保金同等款额的动员预付费。
2、履约担保金
业主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5.5.3条的规定,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不得影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它支付。
3、赔偿金
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赔偿,业主从监理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时间与内容
按监理合同价除以监理服务时间,每季度付一次(包括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4.2条确定的对监理单位的赔偿费),支付时间分别为3、6、9、12月份的中旬。
5、支付方式
业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时,按动员|考试大|预付费占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动员预付费;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向业主的经济赔偿,该赔偿的每次扣回额不超过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的10%。
6、结算
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14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扣减监理单位赔偿金的余额;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30天之内,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业主向监理单位返还履约担保金。
细则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监理细则是实现监理规划中质量目标策划的保障和依据,是工程实施阶段指导专业监理人员开展各项监理活动的业务文件。是监理对工程实施事先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指导文件,监理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影响监理工作的成效。为规范监理细则的编制,保障工程实施阶段各分部、分项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2 范围
工程实施阶段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细则的编制。
3 职责
监理细则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4 工作内容和方法
4.1分项、分部工程实施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学习理解,获取工程项目特性信息,以此作为编制监理细则的依据。
4.2质量目标:依据监理规划所策划的项目监理质量目标,编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4.3工艺流程:根据分项、分部工|考试大|程的特性,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
4.4关键控制点和监理方法:依据所获得的分项、分部工程特性,制定分项、分部工程的关键控制点及其监理方法。
4.5质量标准和检验
4.5.1依据分项、分部工程内容,确定该分项、分部工程所应用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5.2质量检验的内容、方法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5 质量记录和标识:
5.1分项、分部工程过程中所形成主要的质量记录内容。
5.2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工序的状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