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工程项目总承包是业主将工程没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公司总承包,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如图3-12所示。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
业主把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全部任务都发包给一个单位,这一单位称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完成全部任务,也可以把项目的部分任务在取得业主认可的前提下,
分包给其他设计和承包人。相对来说,总承包单位一般都具有管理大型项目的良好素质和丰富经验,工程项目总承包可以依靠总包的综合管理优势,加上总包合同法律约束,使项目的实施纳入统一管理的保证系统。
近年来.我国一型项目采用了工程项目总承包,一般都取得了工期短、质量高、投资省的良好效果。
业主把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全部任务都发包给一个单位,这一单位称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完成全部任务,也可以把项目的部分任务在取得业主认可的前提下,分包给其他设计和承包人。
相对来说,总承包单位一般都具有管理大型项目的良好素质和丰富经验,工程项目总承包可以依靠总包的综合管理优势,加上总包合同法律约束,使项目的实施纳入统一管理的保证系统。
近年来,我国一型项目采用了工程项目总承包,一般都取得了工期短、质量高、投资省的良好效果。
2.项目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1)合同关系简单。业主与承包方之间只有一个主合同,合同关系简单,使合同管理范围整齐、单一。
(2)协调工作量较小。监理工程师主要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相当一部分协调工作量转移给了项目总承包单位内部以及它与分包人之间。这就使监理的协调量大为减轻,但是并非难度减小。
(3)对进度控制有利。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融合,一般都能做好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衔接,因此有利于对进度目标的控制。
(4)对投资控制有利。通过设计与施工的统筹考虑可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性,可以从价值工程或全寿命费用角度取得明显的经济效果。但这并不意味着项目总承包的价格低。
(5)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较多的合同争议。因此,虽然合同量最小,但是合同管理的难度一般较大。
(6)业主择优选择承包人范围小。由于承包量大、介入项目时间早、工作信息未知数多,因此承包人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有此能力的承包人数量相对较少。这往往导致合同价格较高。
(7)质量控制难度大。一是质量标准和功能要求不易做到全面、具体、准确,质量控制标准制约性受到影响;二是“他人控制”机制薄弱。因此,对质量控制要加强力量。
(8)业主主动性受到限制,处理问题的灵活性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