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珠养护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1-18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全长339公里,自2001年通车以来,养护工程管理经历了由管理处下设的养护中心全面负责到工程养护科负责宏观管理、养护管理站负责现场管理的过程。从目前运作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合同管理还是计划管理均有了较大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管理处领导对养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对养护工程的投入,另一方面是由于从事养护工程管理的单位和部门加大了养护管理的力度带来的。但同时,养护工程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养护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业主存在的问题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基本架构是管理处下设工程养护科,负责养护工程的全面管理,现场由两个养护管理站负责,对应设置两个高监办。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管理处作为业主,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管理处将原有养护中心撤销设立养护管理站后,原养护中心的职能分别由工程养护科和养护管理站负责,但没有及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理解上的偏差。
    二是养护管理人员偏少,没有形成老中青梯队结构。管理处从事养护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大约30人,年龄偏于年轻,实际经验还不足。
    1.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2005年,管理处试点在路面中修养护工程中引进监理单位,该举措对养护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2006年,在路面中修和专项养护工程中,通过招标正式引进监理单位。2007年,监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养护工程项目中。客观地讲,监理单位的进入,对工程质量的提高,施工单位履约意识的增强,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明显不足。
    一是投入的技术力量不足。我国目前实行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没有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的,至少要有上岗培训证。但由于目前全省乃至全国公路建设正处于突飞猛进阶段,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监理单位还有部分监理人员没有真正做到持证上岗,有的旁站监理没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不能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另外,养护工程由于涉及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绿化等专业,面相对较广,对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结构要求较高,目前监理单位还缺乏知识全面的监理工程师。
    二是管理力度不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该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开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发现问题后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理,施工单位能改的就改,不能改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三是人员流动太频繁。我国目前很多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外聘,由于各用人单位对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待遇不一等诸多原因,造成了监理人员频繁流动,监理工作不连续,客观上给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1.3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五年养护工程中,施工单位共有三个,其中除桥梁养护单位外,另两个养护单位是由路基路面单位、交安单位和绿化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006年,管理处为了便于管理,将原有联合体打破,将联合体中的单位拆分出来,重新和管理处签订养护工程合同。这样一来,施工单位就从原来的三个变成了七个。这种按专业划分养护单位的方式在客观上起到了各单位反应迅速,管理处调度容易的作用。但是,由于单位较多,实力也不同,还存在着各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是履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三点上,第一是人力投入不够。施工单位投入到养护工程上的技术力量相比投入到建设项目上的技术力量要弱很多,许多技术岗位缺乏必要的技术人员或者该岗位上的技术人员不足以胜任岗位工作。第二是资金投入不够。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养护材料如沥青、油料、钢材等价格上涨较多,施工单位对此没有足够的准备,工程启动前都依赖于管理处提前支付材料预付款,自有周转资金明显不足,个别情况下甚至出现了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停工待料的情况。第三是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仪器投入不够,不能满足快速养护的需要。
    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协作不够。高速公路养护的目的就是要向使用者提供一条路况好、形象美、行驶畅通的公路,如果封道时间过长或者反复封道,会带来不良社会反映。而目前,施工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还不够,同一路段的施工存在着重复封道的现象。
    第三方面是施工单位对科研投入和人才的培养不够。凭经验施工是绝大部分施工单位的做法,但随着社会要求的提高,各种新型材料,各类设备的更新速度较快,新的材料、工艺层出不穷,光凭经验显然是不够的。施工单位普遍缺乏在这方面的投入。

2 原因分析
    2.1 思想认识不到位
    高速公路养护相比普通公路养护来讲,具有时效要求高、质量要求高、环保要求高以及技术含量高等特点。但目前有的单位认为养护毕竟是养护,是些修修补补的事情,不能与新建相比,质量不高情有可原,存在得过且过、小打小闹的思想,没有将高速公路养护提高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
    2.2 制度保障不到位
    任何目标的实现都必须有过硬的制度来保障,作为业主,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存在管理制度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其有空可钻。
    2.3 考核标准不到位
    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虽有合同约束,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合同规定并不到位的情况,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有时会出现无据可依的现象。同时由于人为因素,无法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惩处,或者惩处没有落到实处。
    2.4 验收标准不到位
    目前交通部还没有出台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评标准,现有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针对新建公路的,养护工程只能参照执行,其中很多项目的检评标准明显不适合于养护工程。这在客观上也给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不足留有一定空间。
    2.5 养护技术不到位
    由于高速公路养护要求既好又快的特点,对养护技术、养护设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目前国内养护技术普遍处于摸索阶段,虽然有一些快速养护技术,但还不能完全满足高速公路养护的需要。
    3 对策探讨
    第一轮养护合同到在2008年12月31日到期,新一轮的养护合同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管理处的养护工作因此也面临着新的契机。管理处可借此机会,通过一系列努力,促使养护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3.1 完善管理制度
    京珠公司自成立以来,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有的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管理处可借此机会将这些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该废除的废除,该补充的补充,明确各方责权,以此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并下发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从制度上为养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2 制定中长期养护规划,为养护工作提供指导
    如何实行科学养护,使高速公路使用寿命尽可能延长,中长期养护规划的制定是必需的。湖北京珠高速公路通车至今,尚未编制中长期养护规划,客观地讲,养护计划的编制缺乏科学指导。管理处应该借此契机,组织力量编写具有指导意义的中长期养护规划。
    3.3 创新管理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 
    目前管理处的分配机制是以岗定酬,职工除了努力争取好的岗位来增加自己的劳动报酬外,并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而岗位的设置是有限的,不可能人人走上更好的岗位。因此,创新管理机制,让职工看到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得到职务、职称的晋升以及学习培训的机会,或者薪酬能因个人的努力得到提高,显得尤其重要。
    3.4 明确考核标准,调动施工单位积极性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绝不是一纸合同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施工单位说到底,是效益为先。因此,我们的考核也应该围绕其效益来展开,让能干事,干得好事的施工单位得到必要的奖励,让干事拖拉,质量又难以保证的施工单位得到必要的惩处是我们的考核目标。通过这种考核,充分调动所有施工单位的积极性,达到一种多赢的目的。
    3.5 加大科研投入,为养护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如何又好又快地进行高速公路养护,必要的科研投入是其保证条件之一。现在,整个交通行业都在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一些科研机构也在有针对性地对高速公路养护进行科研开发,这是当前对我们非常有利的环境。具体到我们管理处来讲,更应该以科技养路为指引,加大养护科研攻关,使一些实用型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设备早日应用到我们的养护工程中来。
    4 结束语
    养护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整个管理处上下一心,共同努力,需要所有从事养护工作的同志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献计献策。同时,问题的出现又是动态的,我们只有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才能将养护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才能使湖北京珠更加畅通和平整,才能赢得社会更广泛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