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由于选择总价合同业主可以不承担风险,业主比较愿选用:对这类项目,承包人同意采用总价合同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类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
2.项目的竞争情况。如果在某一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人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愿意承包项目承包人较少,则承包人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人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
3.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着:一是对承包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二是项目的风险较大。因此,承包人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总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则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可选用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此时单价合同为最合理的合同类型。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确,则无法采用单价合同。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准备包括业主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他们分别需要不同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对于一些非常紧急的项目如抢险救灾等项目,给予业主和承包人的准备时间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反之,则可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形式。
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劳动力素质(当地)、交通、生活条件等。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