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是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常用方法之一。
其方法运用的前提条件是估价对象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已经规划主管
部门审批。只有在此情况下,估价对象土地才有假定开发的具体规
划设计方案,才能据此规划方案假设得到开发建设后的剔去建筑物
部分的剩余土地部分价格。
㈢ 成本法
成本法是在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格各组成部分费用项目明
确、账目清楚时适宜采用的一种方法。《规范》规定,土地取得费
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征地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二是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或者地价款;三是有关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和税金。征用耕地
和其他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
法规中已作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的金额,可根据被拆
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
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地价款以及有关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和税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㈣ 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以该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为依据,再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后估算土地价值的方法。该方法的关键是
确定土地的基准地价。土地的基准地价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
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土地价值区段,然后调
查测算出各区段在估价时点的平均价值水平。基准地价修正法的估
价过程为:利用政府已经确定公布的基准地价,依据替代原理,通
过对交易日期、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包括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剩
余年限等)的比较修正,由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出让土地价
格。